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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技术》理事会章程 2019/07/16 10:06:00
《环境技术》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环境技术》杂志创刊于1983年,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环境技术专业委员会、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协办,是国内电工电子产品环境适应性与可靠性领域的权威刊物,入选《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期刊以环境适应性与可靠性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为导向,是一本以阐释环境适应性与可靠性理论、应用、标准解读、设备等技术研究、分析和应用的国家级科技期刊。
第二条: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我国环境试验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充分利用和发挥《环境技术》杂志在我国环境试验技术创新中的理论和技术成果报道及信息传播的作用,加强高层之间的交往与交流,建立紧密的理事联系和新型互联、互惠体制,实现资源共享与合作双赢的目的,《环境技术》期刊在主管、主办单位和业内同行的支持下,特决定成立《环境技术》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三条:理事会由从事环境试验技术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知名人士及相关的中外科研院所、军工单位及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组成。凡是关心、从事环境技术的各级企事业单位,均可在自愿和遵守本会章程的前提下,成为理事会成员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秘书长单位组成;理事长原则上由《环境技术》杂志主办单位领导担任,秘书长由《环境技术》指定专人担任,理事会成员单位选派相关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秘书处设在《环境技术》杂志编辑部,并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加入理事会的单位需填写理事会入会确认表,经理事会确认成为正式理事会成员单位,由理事会颁发理事会成员单位证书,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各理事单位派出的理事代表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理事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代表接替。
第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期间将开展座谈、论坛、考察等活动),所有理事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会议,听取理事会工作汇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听取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汇报,评议本年度理事会工作,讨论并决策理事会重大问题,拟定下年度的工作目标与重点,拟定下步工作的发展方向。
第三章 权利
第七条:理事会为理事会成员单位在《环境技术》期刊的显著位置上常年刊登理事成员单位 名称,并颁发理事单位证书,不定期地在刊物上发表理事单位介绍。
第八条:副理事长单位可在《环境技术》期刊连续免费刊登一年6期彩页广告;常务理事单位可在期刊免费刊登一年2期的彩页广告;理事单位可在期刊免费刊登一年1期的彩页广告(广告彩页由理事单位提供)。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享有在《环境技术》杂志优先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撰写投送的论文,每年有1 篇文稿免交版面费,受国家专项资(基)金资助的项目文章可免费刊登。
第十条:在《环境技术》网站首页刊登宣传广告,不定期发布理事单位新闻。“企业推荐”栏目上为理事单位提供链接;“企业专栏”为理事单位报道科技成果或技术信息。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参加理事会年度会议和优先参加《环境技术》杂志主办或协办的业内相关的展览会、学术研讨会、信息交流会和国内外考察等活动,共同探讨我国环境技术发展的新战略和新技术。
第十二条:副理事长单位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将享有在理事会年会主席台发言。
第十三条:理事成员单位与秘书处协商联合举办各种活动。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单位获赠每期刊物10份,年底获赠10本期刊合订本;常务理事单位获赠每期刊物5份,年底获赠8本期刊合订本;理事单位获赠每期刊物5份,年底获赠5本期刊合订本。
第十五条:理事成员单位享受理事会提供的其他合理服务。
第四章 义务
第十六条:遵守理事会的章程,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理事会秘书处组织的各项活动;委派专人与理事会秘书处保持联系,提供理事单位需要刊登的论文或者宣传材料,经常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交流信息,为理事会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第十七条:遵守理事会章程并按规定缴纳会费以保证理事会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万元,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万元。
第五章 入会程序
第十八条: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加入,凡承认理事会章程,履行理事会义务,参加理事会活动,经审核批准均可成为理事会成员。
第十九条: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环境技术》理事入会确认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理事会秘书处,经理事会秘书处确认后成为正式成员,并由理事会颁发证书(企业可用于对外宣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未涉条款,将在理事会会议上讨论,表决通过后补充。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环境技术》主办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准之日起生效。
《环境技术》编辑部